足协评议新鹏城9打11丢球:规则上说得通,裁判组程序却差点意思
- 发布于:2026-09-04 12:14:02
- 来源:24直播网
足协最新一期评议结果出来了,焦点落在深圳新鹏城身上。那场对阵浙江俱乐部的比赛,第80分钟开始,换人闹剧一步步上演——说起来,简直像多米诺骨牌,一环扣一环。

新鹏城要换人,可下场的11号磨磨蹭蹭,10秒内愣是没走出场地。结果呢?替补上场的17号只能干瞪眼,暂时上不去。更糟的是,15号又受伤倒地,被担架抬了出去。这时候球队赶紧再递换人申请,想用6号和25号换下2号和受伤的15号。可第四官员呢?手续还没办利索,裁判一看比赛能恢复,直接吹哨继续。浙江队抓住机会,控球、进攻、进球,一气呵成。裁判判进球有效。
新鹏城不服,申诉说:我们受伤后明明提交换人申请了,第四官员为什么拒绝执行?害得我们场上只有9个人,被对方偷了一个。
评议组调查后认定:第一,17号换11号那次,因为11号超时离场,按规则17号得等比赛恢复后满1分钟,再等下一次死球才能上。第二,15号受伤后,球队确实又申请换人,但第四官员还没来得及完成检查核对——比如核对换人单据、换人牌、报名名单、队员号码、装备等等。这时候比赛已经具备恢复条件,裁判决定恢复比赛,不违反规则。毕竟,球队申请换人,不代表换人程序立刻启动,得等第四官员把活儿干完。第三,问题出在程序管理上:15号受伤时,裁判其实已经延迟了比赛恢复,这时球队递交了换人申请,资料也齐备。从管理角度讲,第四官员理应优先启动换人检查程序,哪怕来不及在比赛恢复前完成,也得先干这个,再去管那个暂时不能上场的17号队员的计时。
所以,评议结论是:比赛在9打11的情况下恢复,符合竞赛规则。但裁判组在比赛管理和工作程序上,确实存在不足。你说,这算不算“规则上没问题,人情上欠妥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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